生活飲用水菌落總數測定方法及影響因素(二)
5.樣品重復性測定
在微生物檢驗中,樣品中細菌分布的均勻性和重復測定帶來的誤差是影響檢測結果的主要因素之一。根據濰坊地區水質的特點,對三種細菌密度的水樣進行測定。
(1)質控樣品的重復性測定
采用美國IDEXX公司生產的HPC/TVC(E.faecalis)質控樣品,真值20 CFU/mL,可接受范圍2~38 CFU/mL,重復檢測20次,檢測結果如表2所示。
平板間誤差規定要求≤10%,但在實際工作中有時不易達到。從表2中可以看出,最大值與最小值的誤差為28.57%,大于10%,但20次檢測結果均接近于真值,相對標準偏差為9.72%。周紅雨曾在《泊松分布應用于菌落總數質量控制》一文中闡明,當時,平行平板a1、a2之間的計數結果較理想。從表2中可知,20組數據符合泊松分布,最大值為24 CFU/mL,最小值為18CFU/mL,符合上述公式。因此,在實際檢測工作中,當菌落總數測定值為10~30 CFU/mL時,可以用判定平行平板檢測結果的準確性。
表2質控樣品重復測定結果
表3菌落總數較低時,水樣品菌落總數重復性測定結果
表4菌落總數較高水樣品菌落總數重復性測定結果
(2)水樣品重復性測定
在日常水質監督檢測時,由于各縣市區水質特點、生產工藝等有所差別,因此出廠水及管網水的菌落總數結果各有不同。通過對2010—2014年濰坊地區生活飲用水衛生狀況進行監測,發現大多數水廠消毒較好,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在30 CFU/mL以下,甚至有些水廠的出廠水、管網水菌落總數未檢出,只有個別水廠水樣結果偏高甚至出現超標情況。結合工作實際,對這兩種情況的重復性分別分析,初步確定平行平板間的判定標準,為以后的工作提供參考。
①菌落計數結果小于10CFU/mL時的重復性
在生活飲用水菌落總數測定時,菌落總數結果較低,此時重復性測定如表3所示。
根據北歐標準規定,自身同一梯度平行加樣兩皿間的相對誤差小于7.7%。但是,實際工作有時很難達到此標準,特別是在菌落總數較低時,如表3中的數據顯示,菌落總數均小于10 CFU/mL,相對標準偏差達到38.25%。然而通過計算可知,表3中數據符合,并且Grubbs檢驗后均無異常值。因此,菌落總數測定結果小于10 CFU/mL時,可以用判定平行平板檢測結果的準確性。
②菌落計數結果為30~300CFU/mL時的重復性
將峽山水庫水樣稀釋10倍,重復測定20次,以此反映菌落總數結果較高時的重復性,僅供參考。結果如表4所示。
從表4中可以看出,菌落計數結果在30~300 CFU/mL時,相對標準偏差為4.4%,符合北歐標準。而且通過計算可知,表4數據符合,經Grubbs檢驗后均無異常值。可見,菌落總數較高時精密度較高,結果更準確。當菌落計數結果在30~300 CFU/mL之間時,可以用a1+判定平行平板檢測結果的準確性。
三、結論
①在生活飲用水菌落總數質控過程中,除了設施環境、培養基、培養箱溫度等硬件需滿足要求外,樣品重復性、檢測時間、培養時間、檢測人員讀數等也是影響結果的主要因素,不同人員對同一平板讀數引起的誤差較小,在實際工作中可以作為次要因素考慮。
②檢測時間和培養時間是質量控制的主要因素之一,應嚴格規范操作。微生物水樣的運輸及保存均應冷藏,樣品取來后應立即檢測,最長不宜超過24 h。
③培養時間因樣品細菌種類的純度對結果的影響有所不同。對于細菌種類單一的質控樣品,隨著培養時間的增長,其結果沒有明顯的變化;而對于種類復雜的水樣品,培養時間對其結果的影響較大,培養時間最好控制在48±2 h。
④菌落總數的高低可能會導致重復性的不同。計數結果在30~300 CFU/mL之間時,精密度為4.4%,重復性好;計數結果較低(小于10 CFU/mL)時,精密度為38.25%,重復性較差;計數結果在10~30 CFU/mL之間時,精密度為9.72%,重復性較好。
相關新聞推薦
2、復方蒼術揮發油對大腸埃希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白色念珠菌的抑制作用